百科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上海社保自助平台

网络转载 2024-07-12 04:38:50

上海社保自助平台

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采用“法人一证通”的数字证书准入方式,用人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的数字证书,可直接登录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办理首期开通的社会保险各项办事服务。

该平台开通的18项办事功能,主要包括:城保新进、转入、转出、补缴、封存、启封、缴费基数调整、养老待遇申请、参保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单位基本信息修改、变更撤消等,以及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申报表、核定表、缴费凭证、单位欠缴信息、变更汇总表及明细、缴纳通知书等凭证的查询、打印、下载等。

注:“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收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关于《关于全面推行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工作的通知》的单位,可根据《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社保业务使用须知》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手续

2、尚未接到通知的单位,可根据《上海市法人一证通用数字证书社保业务使用须知》的要求,将申请资料通过邮政快递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具体地址及所需提供的申请资料详见《使用须知》)。

在网上业务经办中,用人单位和经办机构应遵循以下办事规则: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在本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须携带相关资料至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设立的服务受理点申请办理“一证通用”法人数字证书,获取存储介质(USBKey)和密码。用人单位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插入存储介质(USBKey)并输入密码,签订《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经办服务约定》(电子版),填写单位经办人相关信息,完成确认后即可在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自助经办相关社保业务并获得相关的查询打印服务功能。

(二)用人单位登录后,根据所需办理的社会保险业务类型,进入相应的申报界面。根据界面提示信息,用人单位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录入各项申报信息。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信息进行即时审核。

(三)对审核通过的参保缴费业务,经办机构即时反馈核定信息,用人单位可打印相关的申报表和核定表。对预审通过的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预约业务,经办机构即时反馈申领资料清单。用人单位应按清单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柜面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核定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打印相关核定表。对审核不通过的参保缴费业务或预审不通过的社会保险待遇申请预约业务,经办机构即时反馈申报不成功的原因。

(四)参保缴费业务的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逢国定节假日顺延)9点至26日(逢国定节假日提前)16点。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预约业务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相应提前一天,为每月5日(逢国定节假日顺延)9点至每月26日(逢国定节假日提前)前一日的16点。经办机构调整用人单位网上申报时间的,应予以公告。

上一篇: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
下一篇:社保生育险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