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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网络转载 2024-07-12 20:11:36

三门峡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1、登陆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mxgjj.com/,在“个人公积金”栏目,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

2、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查询密码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

3、职工到中心二楼业务大厅自助查询机上根据提示自助查询及打印住房公积金信息。

4、职工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各网点柜台查询。

5、职工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柜台或自助查询机查询。

6、中心每年向缴存职工通过邮寄发放一次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上面记载了职工当年的缴存及结息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介绍。职工可通过对账单了解自己的信息。

归集业务服务标准、办理时限及承诺

1、综合柜员制:所有柜员必须熟悉办理所有汇缴、补缴、转移、开户、信息变更及修改等业务。

2、服务承诺制: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符合政策规定、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符合政策规定、资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职工缴存方面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电话咨询业务,即时回复;现场咨询业务,即时答复;单位或个人核对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情况,证件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

3、首问责任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首位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

4、一次性告知制:在接待前来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对经办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当按时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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