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是什么意思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9 14:26:45

售后回租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将其所拥有的物品出售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手里将该物品重新租回,此种租赁形式称为回租。采用这种租赁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购买物品的资金,加速***。回租的对象多为已使用的旧物品。

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分录:

租赁开始日,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1.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2.买方兼出租人根据适用的其他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新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企业应当进行以下调整:

(1)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2)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

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按以下二者中较易确定者进行:

(1)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异;

(2)合同付款额的现值与按市场租金计算的付款额的现值的差异。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

1.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而应当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如:长期应付款),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进行会计处理。

2.买方兼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而应当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如:长期应收款),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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