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如何作账务?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5 17:26:13
购买方开具红字信息表如何作账务?
针对购方专票已经验证抵扣的情况,此时申请红票只能由购方,而不能由销方申请。
购方在己方的开票系统中申请红票信息单,待系统批准后,将信息转给销方,由销方开具红票。
购方此时的会计分录:
借:存货等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购货方申请的红字*****通知单在报税时在纳税申报表表二--进项税额转出--红字*****通知单栏次录入,账务相应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上月报税时已经做了进项税额转出,这月只做帐务处理就行了。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
“6001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销售退回 企业会计准则 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