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扣除10%账务处理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5 13:14:23

增值税加计扣除10%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并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如果现行规定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则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按规定不得加计的,已错误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适用后,整年不会变动。单位确定适用加计抵减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2021年12月31日,加计抵减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由于单位个体原因,可以享受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的当期一并计提。实质上,从4月1日起开始的,可以享受加计抵减而没有享受的,可累计到享受当期一起计提加计扣除额。

增值税加计扣除金额计入其他收益

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

近期,我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印发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第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就该规定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生产、生活***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增值税加计扣除10%账务处理的整理如上,除了以上的内容外,大家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本网答疑老师,增值税加计扣除的相关课程,大家可以考虑学习一下。

其他文章

  • 豆果美食朱虹(个人资料介绍)
  • 红包接龙规则及玩法详解(新手必看)
  • 淘宝vip卡怎么买(购买攻略大揭秘)
  • 淘宝手机充值话费(最全教程+优惠活动)
  • 如何在百度C2C平台上开店(详细开店流程指南)
  • 苹果手机全屏尺寸是多少?手机屏幕尺寸对照表一览
  • 淘宝客推广平台有哪些?淘宝推广平台app排行榜前十推荐
  • 如何免费领取京东券(最新领券攻略大揭秘)
  • 旺旺号查询(快速查找旺旺号的方法)
  • QQ币手机充值攻略(详细教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