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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扣的进项税转出会计如何处理

网络转载 2024-09-23 10:46:44

借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予以转出。

具体分录如下:

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在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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