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摊销固定资产分录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3 12:51:54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分录有两个步骤。

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一次性扣除,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等损益类科目,

贷: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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