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吗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3 16:35:15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本身分为很多种类,其中作为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为30年,其他会计资料则根据实际情况,为10年、30年或者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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