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条件是什么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3 20:03:11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其他文章

  • 做垮新西兰元的“罪魁祸首”——安迪·克雷格
  • 次新股买入以及卖出的技巧
  • 2020年8月28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召开记者会宣布辞职
  • 领峰金业贵金属黄金白银,领峰贵金属直播
  • 黄金TD开户方法介绍
  • 外汇市场即日交易是什么,外汇市场即日交易技巧
  • 国内十大可靠的短线炒外汇app排名2024最新版
  • 贵金属交易平台哪个最好用?2024年度**十款APP
  • 什么是网贷天眼?网贷天眼的主要服务有哪些?
  • 李子柒回应工作规划:重点去做文化非遗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