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3 21:23:57

视同销售”和“正常销售”只是在会计上有所区别,其实增值税上没有区别,都是一样计算销项税额,一样允许抵扣进项,只是“视同销售”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所以视同销售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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