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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4]20号文免税政策是否还在执行?

网络转载 2024-11-12 10:41:10

  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关于部分政策文件,需要跟贵局确认:

  1、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现在是否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2、国发【2013】6号文,第四条第14点,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这个文件是否有效,现在是按哪个文件来执行的?

  感谢您的辛苦付出!

  **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1994)财税字第20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是有效的。

  2. 未找到国发【2013】6号的相关文件,请您重新核实为谢。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

  答复单位:**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09-14





  问: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的“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中外籍个人是否包括港澳台个人?

  答:包括港澳台个人。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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