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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10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网络转载 2024-11-12 13:44:35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日下发通知,将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通知表示,此政策是为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并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

相关政策——财税[2013]6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早前报道——光伏发电增值税税率将下调50%
2013-04-03  引述《中国证券报》,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调整今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相关目录,从今年4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生产所列设备所需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

目录中新增了诸多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及关键零部件。此外,目录还调整了原有的晶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用全自动印刷、烘干、烧结、测试分选系统名称及零部件清单。

国家拟定的光伏业振兴***计划,包括光伏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税率,将较现行税率下调50%,与风电项目看齐。现行的光伏发电增值税率约为17%,而风电增值税约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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