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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餐补贴(餐补)税收政策文件

网络转载 2024-11-04 01:07:59

  关于餐补是不是要有**

  公司规定出差有固定的餐补,报销时是不是必须有餐饮的**?没有**如何处理?

  我公司现在被税务局稽查,有一些不是人人有份的,新来的应届毕业生困难补助,每人1000,税务局要我补个税,请指教有什么文件可以与之辩论,不用缴纳个税。

  如有餐费**就属工作用餐,无需缴个税。

  如无**,那就是工资,没有什么可谈的!!

  关于餐补的税收政策文件已经清楚规范了此类问题的界定——

  一、如果是符合当地规定限额内的误餐补助,是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第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补充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我们认为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满足上述条件的(当然,肯定不是人人有份的),是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媒体报道:

  财政部就242号文件答问 新规定不溯及既往

  财政部明确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有关问题

  财政部明确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不影响个人所得税

  职工福利补助纳入工资总额

  企业福利应纳入工资饭补等需缴个税

  房补车补餐补今后统统要缴个税

  饭补等福利也缴税百姓“无奈”胜过“关心”

  财政部发文对补贴要征个税联通员工内部差价消费或包括在内

  谨慎支持“福利费”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财政部的文件并非是额外增加个人所得税

  个税政策缘何引来“质疑”不断

  帮您算算账:800元补贴可能交200元税

  饭补通讯补等福利缴税,不必大惊小怪

  规范企业福利费并非税收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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