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2019-10-10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个人转让住房),凡有原购房**信息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一)取得房地产时有效**所载的金额;
(二)按**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的金额;
(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四)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二、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个人转让住房),无原购房**信息,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中介机构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格),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
(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四)纳税人支付的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费用。
三、个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含住房),既无原购房**信息,又不能提供旧房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取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办法,核定征收率为5%。
四、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0日起施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第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坐落于大连市行政区域的旧房及建筑物,经税务机关确认土地增值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的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10日
其他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总工办发[2014]23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为什么说“允许个人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是一项重大优惠政策?
-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行政处罚法》处罚种类解读——税务相关疑难点
- 湖南省国税局 湖南省地税局公告2014年第3号 湖南省国税局 湖南省地税局关于发布《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执法文书的公告[部分废止]
- 鲁政发[1997]81号 山东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 吉人社发[2023]5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最常用的10笔账务处理
- 企业并购重组涉税服务指引
-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全文废止]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通电子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的通知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核算问题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
- 耕地占用税减免政策依据及代码目录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新税法下计算机软件摊销年限为多少?
-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