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补充调整]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补充调整]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号 2017-3-22
为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相关政策执行标准,根据《北京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第六条关于“...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现就“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计税期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或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政策执行标准自2017年3月2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关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规范购房资格审核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购房资格审核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
按照公告规定,“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情形审核认定:
一是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因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等所得的个人,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
三、公告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7年3月22日起施行。
其他文章
- 如何进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
-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是指什么?
- 套期保值是什么?
- 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 标准成本控制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是如何计算的?
- 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后,中国的国际地位会有何变化?
- 新八荣八耻——考试篇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几档?
- 因素分析法有哪些主要步骤?
- 支票出票时,如何填写日期?
- 资产负债表中的非流动资产是指什么?
- 什么是股东权益比率?
- 什么是关联方交易?如何识别和记录关联方交易?
- 谨慎性原则与公允价值原则之间有什么区别?
- 什么是固定资产投资?
- 什么是空白背书?
- 城建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 赡养老人支出在个人所得税中如何扣除?
- 上证所规范持限售存量股份股东交易行为
- 利率的影响因素之三是通货膨胀率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