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在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
很多纳税人给我们留言咨询关于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问题,所以今天我们就再给大家送上申报攻略,超详细哦!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从10月1日起,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而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加计抵减申报呢?一起来看操作指南吧。
靠前步
通过浏览器打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登录。
第二步
登入成功后,进入网页下方“我的待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点击“未申报”事项后“申报”。
或者点击网页上方“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
进入后点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第三步
进入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界面,增值税加计抵减通过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进行申报。
首先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四步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十二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第十三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填列数的15%计算后,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加计抵减情况”第六栏二列“本期发生额”及第六栏三列“本期调减额”。
A企业10月“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数为34836.89元,本期“进项税转出额”为12000.00元,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加计抵减情况”的“本期发生额”为5225.53元(34836.89×15%),“本期调减额”为1800元(12000×15%)。
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对应栏。
数据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计算本期可抵减额,并根据企业本期应纳税额情况自动计算本期实际抵减额及期末余额。
第五步
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返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主界面,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完成所需申报表填写后点击“申报”。
点击“申报”后系统会进行自动校验,校验成功自动跳转至附加税申报界面,完成相关申报并进行缴款。加计抵减等申报就结束啦。
注意事项:
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当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其他文章
-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2020版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33号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解析和操作实务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开票软件升级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依新规 财税[2008]121号政策解读
- 琼国税发[1995]278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执行日期的通知[全文废止]
- 企业清算所得税税务处理
- 什么是台账?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调整对比表
-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 vs 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失效]
- 看懂财税[2016]36号文的前提之二:“预征”和“预征率”
- 宁地税发[2004]71号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
- 不是每个单位或者个人都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
-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实施先退税后评估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修订]
- 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能否部分并入综合所得,部分单独计税?
- 取得财政性资金收入可否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处理?
-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等涉税系统域名变更的通告
-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信息系统升级电子税务局暂停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