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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网络转载 2024-11-14 05:02:48

  一、企业从***取得土地入账需要哪些附件资料?

  实务中我们企业从***取得土地,无论是后续开发还是自持建设办公厂房等,都应取得相应齐备的手续资料入账,以免在后续成本不予扣除给企业造成税费损失。土地成本入账应附有基本资料如下:

  1.土地招牌挂或划拨等方式***文件、会议纪要;

  2.土地出让或划拨协议(合同);

  3.取得土地支付价款所对应***财政票据;

  4.支付土地价款转账凭据;

  5.土地评估报告;

  6.其他相关资料。

  二、实务中企业从***取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常见3种类型应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观点一:***返还土地出让金用于回购安置房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5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5000万元,企业已缴纳5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甲公司1000万元,用于回购回迁房款,此项目为老项目。

  (1)增值税

  甲企业收到***返还的用于回购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若为***回购回迁房的款项,实质可理解为甲公司销售商品房取得的销售收入。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8号》及营改增36号文件要求,应将其款项确认收入,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因此企业在收到***回购回迁房款项1000万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确认为商品房销售收入,缴纳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

  据国税发2009年31号及相关税法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按照预计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进行所得税汇算确定实际毛利额。甲企业将完工产品移送时,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应将其回购款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4)账务处理

  收到返还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预收账款  1000万

  预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8.57万

  贷:银行存款  28.57万

  完工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10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9.05万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8.57万

  观点二:***返还土地出让金用于乙公司招商引资项目。

  乙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公司2000万元,用于企业在后期项目建成时招商引资,但未规定专项用途。

  (1)涉税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根据文件规定***的这种形式补助,显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但在所得税文件(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A.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B.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C.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很显然乙公司取得的这2000万出让金返还,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需要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账务处理

  会计准则要求,对于***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根据规定,乙公司取得的招商引资奖励款应当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补助,且与企业日常活动不相关,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2000万

  观点三:***返还土地出让金用于前期拆迁补偿款

  丙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8000万元,企业已缴纳8000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公司2000万元,用于该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费用支出。

  (1)涉税分析

  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让,但现实中,一些开发商先期介入拆迁,***以“生地”招拍挂,由开发商代为拆迁。在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后,***部门将其部分返还给开发商,用于拆迁或安置补偿。

  对于实务中的此种行为,开发企业实则是为取得目标地块,代***做的拆补工作,实质为代理项目,此过程不涉税,所以丙地产公司在收到***返还的出让金2000万元时,不需要缴纳税费。

  (2)账务处理

  在账处理时企业前期发生的拆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核算,后期取得***返还的用于拆补安置的出让金时,冲减成本即可。

  丙地产公司前期发生拆补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0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0万

  丙地产公司收到***返还款项

  借:银行存款  2000万

  贷: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000万

  实务中企业收到的***出让金返还也有不同的形式及理由,对于出让金应如何处理,关键在于判断企业从***取得的返还出让金用途及目的,因此也会导致税务处理上的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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