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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地税规字[2011]3号 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网络转载 2024-11-14 14:30:56

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宁地税规字[2011]3号 2011-12-29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函[2011]286号),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税 屋附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京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失效或废止条款

1

转发《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1995年8月27日

宁地税三发[1995]195号

第二条、第三条失效

2

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1996年5月28日

宁地税三发[1996]124号

第四条失效

3

关于印发《小型出租车、中巴车税收核定征收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0年12月13日

宁地税发[2000]300号

有关中巴车税收定额规定废止

4

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欠缴税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02年6月12日

宁地税[2002]114号

第四、五条废止

5

关于印发《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3年10月21日

宁地税发[2003]203号

第8条废止

6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意见

2004年6月1日

宁地税发[2004]132号

靠前条中“(一)-1-(5)”废止

7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9月6日

宁地税发[2004]188号

靠前条废止

8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10月12日

宁地税发[2004]211号

靠前条(一)中“5”废止

9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11月29日

宁地税发[2004]230号

靠前条废止

10

关于贯彻《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2005年5月31日

宁地税发[2005]102号

第二条靠前款废止

1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纲要和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5年9月7日

宁地税发[2005]178号

企业所得税内容失效

12

关于印发《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9月7日

宁地税发[2005]181号

第七条第五款废止

13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跨江发展”18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7年3月26日

宁地税发[2007]66号

第15条中“文物保护单位”废止

14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建设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7年3月26日

宁地税发[2007]68号

第3条第三款营业税内容废止、第6条第二款废止、第8条营业税部分废止

15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14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7年3月26日

宁地税发[2007]69号

第1条“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运输业务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废止、第6条、第9条第三款废止

16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全国重要科教中心”建设1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7年3月26日

宁地税发[2007]70号

第3条营业税规定废止、第4条废止

17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行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工作意见

2007年9月12日

宁地税发[2007]200号

第三大点第(一)中的3小点、第(二)、第(三)、第四大点、附件全部内容失效

18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1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7年11月2日

宁地税发[2007]221号

第4条废止、第8条营业税规定废止

19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8年7月14日

宁地税发[2008]103号

第9条“文物保护单位”废止、第35条废止

20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税收政策措施的通知

2008年7月14日

宁地税发[2008]104号

第六条失效

2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2008年12月23日

宁地税发[2008]175号

第二条、第三条失效

22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帮扶企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税收政策意见

2009年4月1日

宁地税发[2009]37号

第8条营业税内容废止、第13条、第20条、第21条、第38条废止、第47条营业税规定废止、第48条、第49条、第51条、第53条废止

23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鼓励服务业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的税收服务措施的通知

2009年8月21日

宁地税发[2009]100号

第(三)条、第(十二)条废止

24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非正常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9年9月14日

宁地税发[2009]112号

第三条第三款废止

25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服务"三个发展" 地方税收政策意见的通知

2010年4月13日

宁地税规字[2010]2号

(1)中“对在“剥离”过程中因分立而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废止、第(15)、(16)废止、第(31)营业税内容废止、第(39)废止、(54)废止、(65)、(66)、(80)废止

26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2010年7月14日

宁地税发[2010]104号

靠前条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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