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哪些货物增值税税率从13%降为11%
一、2016年10月笔者著书建议:简并增值税税率档次
2016年10月,笔者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著书《新编税收理论与实务》,在该书第16页建议:全面营改增后,简并增值税税率档次,可将低税率改为即征即退。
图1:《新编税收理论与实务》第16页
二、2017年3月5日总理作《***工作报告》提出: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
2017年3月5日,***总理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三、2017年4月6日,笔者微信公众号建议:将原13%税率并入11%
2017年4月6日,笔者在微信公众号“贺公解税”发表《简并增值税税率档次的建议》,为了贯彻落实***总理《***工作报告》,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建议将原13%税率并入11%,减少一档税率。
四、2017年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国务院总理***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工作报告》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加大减税力度,不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力,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当前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的形势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创新动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结构升级。
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以下减税举措:
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同时,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四是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从今年1月1日起,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可享受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将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由公司制和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政策生效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也可享受前述优惠。
五是从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包括: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公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上述六方面措施全部到位后,加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今年前4个月翘尾减收,预计全年将再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税负3800多亿元。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尽快把上述减税措施落实到位,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要抓紧备案,并论证推出进一步减费措施。
五、增值税哪些货物税率由13%降为11%
自2017年7月1日起,原适用13%税率全部降为11%,具体包括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
1.食用植物油。
2.食用盐。食用盐,是指符合《食用盐》(GB5461-2000)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
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4.图书、报纸、杂志。
5.音像制品。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6.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
7.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8.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农业产品的征税范围包括:植物类和动物类。植物类具体征税范围为:粮食、蔬菜、烟叶、茶叶、园艺植物、药用植物、油料植物、纤维植物、糖料植物、林业产品和其他植物。动物类具体征税范围为:水产品、畜牧产品、动物皮张、动物毛绒和其他动物组织。
9.二甲醚。二甲醚,是指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
六、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原13%税率降为11%后,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农产品,仍可抵扣13%,如表1所示。
表1 农产品增值税处理
销售或进口农产品情形 | 销售方 | 购进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 |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 免税,开具普通** | 抵扣13% |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 |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 | 抵扣13% |
3.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 | 免税,销售方不*** | 购买方开具收购**,抵扣13% |
4.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 税率11%,开具专用** | 抵扣13% |
5.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未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 征收率3%,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 | 抵扣13% |
6.一般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 免税,开具普通** | 不得抵扣 |
7.小规模纳税人批发、零售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 | 免税,开具或申请代开普通** | 不得抵扣 |
8.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和大豆 | 免税,开具专用** | 抵扣13% |
9.进口农产品 | 不征税 | 进口时,按11%税率缴纳进口增值税,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13% |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如何抵扣进项税额,详见笔者微信公众号“贺公解税”2017年4月17日发文《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参考文献
1.贺飞跃主编《新编税收理论与实务》,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10
2.贺飞跃著《全面营改增与纳税筹划十二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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