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黔财税[2020]16号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网络转载 2024-11-14 18:41:30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黔财税[2020]16号 2021-3-20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8〕16号)精神,经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对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上报的申请享受免税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有关要求,通过免税资格认定(有效期为2019至2023年)。请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在其免税资格有效期内,对其当年符合下列免税条件的收入办理免税手续;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包括: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规定,做好有关后续管理工作。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上一篇: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范例
下一篇:闽财税[2017]45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16年度长乐市慈善总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