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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网络转载 2024-11-14 20:50:30

(五)修改同期资料的准备要求

本公告将同期资料分为三种,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只要满足其中一种文档的准备条件就需要准备该种同期资料,存在企业需要准备多种文档的可能性。

1.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或者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

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就其全部关联交易准备本地文档:

(1)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2)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3)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4)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3.《公告》强调本地文档披露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包括:

(1)企业组织结构、管理架构、业务描述、经营策略、财务数据、涉及本企业或者对本企业产生影响的重组或者无形资产转让情况等信息。

(2)关联方基本信息和关联关系变化情况。

(3)关联交易明细、流程和定价影响要素等信息。

(4)关联交易相关价值链的业务流、物流、资金流,地域特殊因素对企业创造价值贡献的计量,以及全环节利润的分配原则及分配结果等信息。

(5)对外投资、关联股权转让和关联劳务交易情况。

(6)与企业关联交易直接相关的,中国以外其他国家税务主管当局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和作出的其他税收裁定。

(7)可比性分析考虑的因素,可比企业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等信息。

(8)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4.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

5.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6.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计算本地文档准备条件的关联交易金额中。

7.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8.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9.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的准备完毕之日起保存10年。

三、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的特点

新版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以下简称新版报告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企业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填报的方式。其主要特点有:

(一)架构合理

新版报告表围绕主表进行填报,主表数据全部从附表生成,既可以电子填报,又可以手工填写。在电子填报情况下,可实现部分表格由企业日常电子表格台账自动导入功能,表间数据信息共享。既能独立体现各类关联业务往来类型,又与主表相互关联,层级分明,内容清晰,填报便捷。

(二)信息丰富

新版报告表中既有关联业务往来信息,又有会计报表信息,同时还包括国别报告等信息,便于进行关联业务往来税收风险分析时提取信息、数据。

(三)繁简适度

新版报告表虽有22张,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填报,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规模、业务情况,大部分企业可能仅填报9张表以内,与原报告表相近。有3张表靠前年填报后,以后年度大部分信息可共享,比之前填报更加简化、便捷。

(四)信息共享

新版报告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送表,将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电子申报系统整合,实现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信息的共享,大部分信息前后年度可以共享,避免企业重复填报。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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