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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网络转载 2024-11-06 04:17: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时间通常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在这个期间,居民个人需要将上一年度(纳税年度)的收入和纳税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提交给税务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因为政策调整或者特殊情况(如疫情等)而有所变化,建议在汇算清缴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查阅最新的税收政策公告。此外,如果居民个人符合条件,可以选择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也可以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进行预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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