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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福利费

网络转载 2024-11-15 21:13:55

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福利费,是指对工资总额的14%按月计提其他福利给与的行为。福利给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的社会保险、公司提供的服装补贴、公司提供的通讯费补贴、公司提供的餐费补贴等。以上这些福利给与均已在财务上取得会计处理,即福利费支出费用计入公司支出,占用收支平衡表中的“其他费用”类别费用项;而尾款,即当月未计支出的计提福利费,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类别,属于期末待付费用,延迟支出。拓展知识: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福利费一般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支出,占其收入总额的30%,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房租津贴,全勤奖,旅游补贴,加班补贴,子女教育补贴,节日福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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