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个人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公司,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率是多少呢?
(八)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时: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自然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自然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说明: (1)当按核定征收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不允许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2)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3)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采用据实征收方式时: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小于等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800元】×税率×人次; 2、(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大于4000元的(修缮费必须<=8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1-20%)×税率。 说明: (1)修缮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的余下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 (2)当按据实征收方式申报转租收入(仍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时,允许增加扣除转租人向一手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凭**扣除,允许扣除的租金费用为增值税含税额)。 (3)“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统称相关税费。 (4)如果各项税费由租赁方承担的,则出租方实际取得的出租所得为“租金收入+各项税费”,应以此作为计算依据。 (5)公式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判断,具体为: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房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纳税人同一个月多次取得房产租赁所得应合并计算纳税。 二、核定计税租金征收 当纳税人提供的租赁合同中所载租金金额不实或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计税租金征收的方式,纳入定税管理。 采用此方式征收,其中以核定的最低月租金为月租金收入,各税种的计算方式与按实征收一致。 由于私房出租计算较为复杂,为便于纳税人自助计算税收,我们网站有提供私房出租税收计算器功能(适用住房类型),欢迎使用。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sfjs.html
其他文章
- 标准差怎么算大怎么算小
-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12个问题解答
- 财产清查种类
- 在哪里网站可以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
- 什么是库存周转天数?如何计算库存周转天数?
- 边际储蓄倾向的概述?
-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 会计基础知识:非流动资产周转率
- 过路费的报销项目和摘要应该怎么写?
- 什么是定量分析法?
- 您好,我们公司收到“企业信用管家的2022年守信承诺书”未签署短信,请问这个是骚扰短信还是需要签署的什么信息?
- 折扣率与利率有何区别?
- 增值税留底退税 什么是增量留底退税?什么是存量留底退税?麻烦举个例子?谢谢!
- 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为负数吗
- 环比计算公式?
-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核算
- 银行类别填什么呀?工商银行
- 请问资本公积增加,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如何提印花税
- 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流程是什么?点过税源信息同步,税源信息同步也成功了,但是一点申报就显示未采集,经常这样,是哪里操作不对吗?
- 利息备付率=税息前利润÷当期应付利息,税息前利润中的利息是借款利息,但在分母上,如果利息越大,则备付率越高,而要付的利息越高,但不是要付利息越大,备付率越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