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

请问这个规定还存在吗?〔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小规模纳税人开3%的专票,相当于放弃减税,开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税率来缴税。

网络转载 2024-11-21 06:23:21

1%的没关系的开了3%后可以开1%

上一篇:关于每月未达账项编制银行调节表,您知道是什么文件的规定吗?,目前我们都在执行,但是不知道具体依据是什么
下一篇:什么是进项税和销项税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