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转载
2024-11-06 06:19:48
【问题】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按照合同约定年限还是按照税法规定最低十年?
【解答】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文章
- 新准则下建造合同的处理
- 您好 老师 请问赊销收入净额在企业年报中的哪里获取 谢谢了
- 购入材料的入账价值包括哪些
- 标准差怎么算大怎么算小
-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12个问题解答
- 财产清查种类
- 在哪里网站可以查询会计从业资格证
- 什么是库存周转天数?如何计算库存周转天数?
- 边际储蓄倾向的概述?
-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 会计基础知识:非流动资产周转率
- 过路费的报销项目和摘要应该怎么写?
- 什么是定量分析法?
- 您好,我们公司收到“企业信用管家的2022年守信承诺书”未签署短信,请问这个是骚扰短信还是需要签署的什么信息?
- 折扣率与利率有何区别?
- 增值税留底退税 什么是增量留底退税?什么是存量留底退税?麻烦举个例子?谢谢!
- 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为负数吗
- 环比计算公式?
- 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核算
- 银行类别填什么呀?工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