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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年5月21成立,残保金减免3年,时间如何判定?

网络转载 2024-11-06 10:09:52

①2014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之间成立的小微企业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3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②2017年4月1日之后成立的小微企业免征剩余月份=36-(2017年12月31日-企业工商登记时间)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应缴纳费额÷12×本期免征月份本期免征月份计算规则:①免征剩余月份≤0(不免征)②0<免征剩余月份≤1(免征月份按1个月计算)③0<免征剩余月份<12(免征月份按月计算)④12≤免征剩余月份<36(免征月份按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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