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3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6:00:06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公告2016年第3号 2016-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普通住宅预征率为1%。

  (三)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为2%。

  (四)非住宅预征率为2.5%。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采用核定征收率的,方式具体为:

  (一)普通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为5%。

  (二)非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为7%。

  (三)非住宅核定征收率为8%,其中车位核定征收率为5%。

  三、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2日

其他文章

  • 资本公积如何进行计算
  • 个人出租房屋要交什么税
  • 老师。请问隶属关系怎么填
  • 会计中低值易耗品属于什么科目
  • 你好 老师 退税的分录怎么做
  • 税务年报是个什么东西,是每年必须要填写的内容吗?该去哪里看是否需要申报以及该如何填写呢?
  • 我不知道资本化是什么意思
  • 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是什么意思?
  • 产品成本核算中的销售成本如何计算?
  • 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还有优惠政策么 申报21年4到6月所得税 纳税申报表中 预缴税款计算 为什么是本年累计金额 前3月都申报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