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16]195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7:17:56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195号 2016-6-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按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发生2008版《认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况,且有关部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做出处罚决定的,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机构5年内不再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2日

  税屋附件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其他文章

  •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租赁-汽车租赁费开的是3%的税率吗?
  • 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等其他几个意见定义是怎么样的啊
  • 老师那我借:其他应付款,贷:实收资本
  •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什么?
  •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如何核算?
  • 请问销售渠道是指什么?
  • 老师您好!请问利润表中利息费用包含银行利息收入和贷款利息支出对吗?不含手续费
  • 2018年汇算清缴享受高新企业税前加计扣除费用政策,亏损-34万+,一季度有利润,预缴所得税1万多(已交税),二季度申报时系统自动弥补18年亏损,税额和报表有差额。问题:1.汇算清缴后亏损,账务上做处理吗?2.二季度的企所税报表和系统自动填报的有差,怎样调整?谢谢
  •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评估方法有哪些?
  • 做账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