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9号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的公告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8:04:23

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9号 2023-12-29

  为促进内港两地经济发展,方便两地经贸往来,进一步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在向内地海关办理内地、香港陆路货运车辆(含货运空车)和所载货物各项通关监管手续时,无需提交纸质《载货清单》。《载货清单》的其他相关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2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2月29日

其他文章

  • 实习期工资4000元,10月11日转正,转正后工资5000元,11月10日发工资应发多少
  • 小企业会计准则,购买的多部1000元内手机,怎么入账?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 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损益类怎么判断借贷方向?
  • 自然人开具了普票一万多,需要缴纳多少个税?怎么计算的?
  • 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的变化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 息税前利润的计算公式有哪些?
  • 老师 附加税税率包含哪些,分别是几个点
  • 啊,期末余额是怎么算的呢?我是不是要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些本期发生的合计要计算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