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圳市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域名变更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8:16:09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深圳市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域名变更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域名地址变更为shenzhen.chinatax.gov.cn。

  受此影响,深圳市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域名变更为https://its.shenzhen.chinatax.gov.cn,原域名地址https://its.sztax.gov.cn/即日起停止使用,请及时收藏新域名。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9日

其他文章

  • 小规模纳税人经营租赁-汽车租赁费开的是3%的税率吗?
  • 保留意见 否定意见等其他几个意见定义是怎么样的啊
  • 老师那我借:其他应付款,贷:实收资本
  •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什么?
  •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如何核算?
  • 请问销售渠道是指什么?
  • 老师您好!请问利润表中利息费用包含银行利息收入和贷款利息支出对吗?不含手续费
  • 2018年汇算清缴享受高新企业税前加计扣除费用政策,亏损-34万+,一季度有利润,预缴所得税1万多(已交税),二季度申报时系统自动弥补18年亏损,税额和报表有差额。问题:1.汇算清缴后亏损,账务上做处理吗?2.二季度的企所税报表和系统自动填报的有差,怎样调整?谢谢
  •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评估方法有哪些?
  • 做账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