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3]4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8:40:4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3]422号 2003-04-1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便于各地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法发[2002]575号),现就外国投资者实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新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低于25%企业)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适用税制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适用税制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不得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待遇。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关于税务登记问题。外资低于25%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一律按照内资企业处理。但国务院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以上,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03年04月18日

其他文章

  • 老师请问一下,销售折扣怎么做会计分录,
  • 利润总额如何计算
  •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 什么是账簿?
  •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编制?
  • 会计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什么?
  • 我问问怎么查商品税目?
  • 在销售业务核算中,如何处理销售费用和销售成本?
  • 结算和决算的区别?谢谢
  • 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如何运用借贷记账法填列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