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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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4-26 09:01:47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范例

  2013年7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为了便于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及时享受免税政策,我们撰写了《天津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范例》,欢迎纳税人点击阅览。

  一、填报范例适用对象

  《天津市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范例》的适用对象为我市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二、相关口径

  1、“月销售额”为月全部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体现为第1栏、第4栏、第6栏、第8栏之和。

  2、混业经营的纳税人,“月销售额”为增值税应税货物及劳务与增值税应税服务的合计数。

  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按照规定可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其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三、特别说明

  如果您属于靠前条所述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范围,2013年8月已经完成纳税申报并已缴纳了税款,请您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四、案例汇总

  案例一 :

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行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8月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总计 :19000元。

  其中:销售某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00元(开具普通**)

  销售某免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 9000元(开具普通**)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部分表样示例

  一、计税依据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 10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税销售额 3 10000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4(4≥5)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税销售额 5   ——

  (三)免税销售额 6(6≥7) 9000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7 9000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8(8≥9)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9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0 30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1 300

  应纳税额合计 12=10-11 0

  本期预缴税额 13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12-13 0

  注:当您填报第1栏至第9栏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判断。如果您全部销售额小于等于2万元,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您“您的应税销售收入不超过2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请确认选择录入11栏及13栏(只有您本期预缴过税款才可填列13栏;如果您本期预缴税款已退税,则已退金额不可填列13栏)来处理本期应纳税额”。此时,请您把应减征的300【计算公式为10000*3%】元税款填入至第11栏。填入后,您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案例二(混业经营的纳税人):

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行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8月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总计 :19000元。

  其中:销售某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00元(开具普通**)

  提供某应税服务不含税销售额 : 9000元(开具普通**)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部分表样示例

  一、计税依据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 10000 9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不含税销售额 2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 税销售额 3 10000 9000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4(4≥5)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 税销售额 5   ——

  (三)免税销售额 6(6≥7)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7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8(8≥9)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9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0 300 27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1 300 270

  应纳税额合计 12=10-11 0 0

  本期预缴税额 13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12-13 0 0

  注:当您填报第1栏至第9栏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判断。如果您全部销售额小于等于2万元,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您“您的应税销售收入不超过2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请确认选择录入11栏及13栏(只有您本期预缴过税款才可填列13栏;如果您本期预缴税款已退税,则已退金额不可填列13栏)来处理本期应纳税额”。此时,请您把应减征的300元税款和270元税款分别填入至第11栏。填入后,您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案例三(代开增值税专用**的纳税人):

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行单位)发生如下业务:

  8月销售某应税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9000元。

  其中: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不含税销售额 :10000元

  自行开具普通**不含税销售额 : 9000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部分表样示例

  一、计税依据 项 目 栏次 本期数

  应税货物及劳务 应税服务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1 19000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不含税销售额 2 10000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税销售额 3 9000

  (二)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4(4≥5)   ——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不含税销售额 5   ——

  (三)免税销售额 6(6≥7)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7

  (四)出口免税销售额 8(8≥9)

  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销售额 9

  二、税款计算 本期应纳税额 10 570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11 270

  应纳税额合计 12=10-11 0

  本期预缴税额 13 300

  本期应补(退)税额 14=12-13 0

  注:请您按照实际业务填报第1栏至第9栏,并把本期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已预缴的税款300元填入第13栏。当您完成填报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判断。如果您全部销售额小于等于2万元,保存时,系统会提示您“您的应税销售收入不超过2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请确认选择录入11栏及13栏(只有您本期预缴过税款才可填列13栏;如果您本期预缴税款已退税,则已退金额不可填列13栏)来处理本期应纳税额”。此时,请您把应减征的270【计算公式为19000*3%-10000*3%】元税款填入至第11栏。填入后,您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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