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09:34:45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6号 2020-02-1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2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月28日(星期五)。

  二、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2020年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最迟在***宣布疫情防控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2月19日

其他文章

  • 注册资本5000万,实际收到3000万,入账借银行,贷实收资本是3000万还是5000万
  • 老师问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票是免税的吗?都需要缴纳什么税?
  • 小规模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税率是多少
  • 银行卡利息怎么做会计分录?
  • 公司户口车过户私人户口,17%税是按新车价格算的吗?
  • 应付账款转营业外收入说明怎么写
  • 如何编制损益表?
  • 企业所得税25%怎么计算
  • 出售固定资产如何做账务处理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影响资产负债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