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的税前扣除问题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19:14:56

  【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靠前条第二项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请问:

  1.我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并无收入约定,该佣金限定扣除标准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2.按照销售数量支付定额佣金的,该佣金限定扣除标准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3.我公司与代理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除约定按实现的收入支付佣金外,还约定按照收到客户预存款项的一定比例支付佣金,收到客户预存款项是否记入扣除标准的计算基数?

  【解答】

  按照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

  1.合同或协议中并无收入约定的,应按合同或协议实际执行中实现的收入确定佣金扣除限额;

  2.按照销售数量支付定额佣金的,应换算为实际销售收入后,计算佣金扣除限额;

  3.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收到客户预存款项,凡不作为当期收入的,在计算佣金扣除限定时,不作为计算基数,待收入实现时再计入计算基数。

其他文章

  • 实习期工资4000元,10月11日转正,转正后工资5000元,11月10日发工资应发多少
  • 小企业会计准则,购买的多部1000元内手机,怎么入账?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 注册会计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损益类怎么判断借贷方向?
  • 自然人开具了普票一万多,需要缴纳多少个税?怎么计算的?
  • 新准则下的会计科目的变化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 息税前利润的计算公式有哪些?
  • 老师 附加税税率包含哪些,分别是几个点
  • 啊,期末余额是怎么算的呢?我是不是要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些本期发生的合计要计算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