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12号优惠到底包含一般纳税人不?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6 20:23:36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文章

  • 附加税不是有优惠政策,季度销售30万以下免征教育附加,城建减半 那做会计分录的时候减免的这部分还用预提吗
  • 销售利润是什么?销售利润和营业利润的区别?
  • 什么是企业内部控制?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什么?
  • 老师 我想咨询一下个体户每月每季度每年开票有限额吗
  • 请问算合并报表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时,所有者权益是只要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还是要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 折旧费用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 初中升高中,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怎么衔接
  • 三供一业是什么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