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27 11:02:34

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其他文章

  • 生产许可标志的特点
  • 权明星商标代理可靠吗
  • 广东政务服务网怎么注册公司
  • 重庆商标注册办事大厅
  • 开封市品牌商标查询网官网
  • 如何网上申请注销公司-网上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 电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
  • 巴音布鲁克镇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商标注册类别建议表-商标注册类别参考指南
  • 家具品牌商标名字大全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