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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4-17 01:26:26
文化事业建设费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大罩4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_2023_46号滚行闹,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2023年6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4号),完善《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表说明,简化优惠政策的办理,缴费人申报即可享受《通知》明确的优惠政策。
财税〔2023〕25号第七条第一款:“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文化项目建设用地有减免
在服务中,针对企业既有寺庙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实际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3]1号)“对已按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带竖”的规定,地税人员先后3次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
2、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优惠”可继续享受
南京邦联有线广播电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广播电视局出资成立的一家下属事业单位。该单位于2009年改制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等文化产业项目,多次获得多项技术研究成果和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
请问文化事业建设费计入什么科目,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呢
1、如果发生的费用与收入无关,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2、发生的费用如果与收入有关,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新科目)
企业应当设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扩展资料: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4、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金及附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
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申报
文化事业建设费可以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选择【综合申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这里需要注意,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必须先进行增值税申报.2、点击【文化事业建设费】选项后需先填写《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附表1》,填写当期取得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减除的相关价款,然后保存.3、保存附表1,进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写界面,填写后保存,系统会提示是否立即进行申报,确认的话点击下一步,然后再保存即可.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