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人社[2023]32号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茂名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社保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7 04:57:53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茂名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23社保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茂人社〔2023〕32号   2023-8-9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税务局、经济发展局, 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财政和国资管理局、经济发展局,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茂南、电白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茂名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的通知》(茂人社〔2023〕26号)、《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现将我市失业保险 2023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294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现标准为1620元/月。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茂名市统计局

2023年8月9日

其他文章

  • 老师请问一下,销售折扣怎么做会计分录,
  • 利润总额如何计算
  •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 什么是账簿?
  •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编制?
  • 会计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什么?
  • 我问问怎么查商品税目?
  • 在销售业务核算中,如何处理销售费用和销售成本?
  • 结算和决算的区别?谢谢
  • 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如何运用借贷记账法填列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