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 来源: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26-04-15 14:48:21

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征收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等,不包括不动产。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此外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不属于征税范围: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一)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二)存款利息。

(三)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四)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企业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首先大家要先了解这个概念,其次最重要且不能忽视的一点,那就是视同销售的几点内容,最后要知道哪些是不需要征收的,更多增值税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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