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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http://app02.szaic.gov.cn/NB.webUI

网络转载 2024-04-10 14:27:27

深圳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http://app02.szaic.gov.cn/NB.webUI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是深圳工商年检改革后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填报、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系统。

一、年度报告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二、年报时间

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结果查询

三、网上年度报告填报步骤如下

步骤一:进入填写年度报告界面后,按照提示下载年度报告书,离线填写年度报告的内容,年度报告中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由系统自动加载,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内容;
步骤二:填写完成后,予以保存。点击上传年度报告书,上传成功后进入预览界面,如填写内容有误,可进行修改再上传;
步骤三:确认填写年度报告的内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即完成提交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我局自收到商事主体提交年度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www.szscjg.gov.cn)、“深圳信用网”(网址:http://www.szcredit.com.cn)上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公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商事主体年度报告的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按照当前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不一致,年度报告中填写的内容不视为变更登记,商事主体须按规定到注册窗口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商事主体填写章程或协议的实际情况如与备案不一致的,只需要填写不一致的内容。
(三)自第一次完成年度报告申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商事主体可重新申请登录修改年度报告内容;我局自年度报告确认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内,通过信息平台予以公示;一经公示,不得随意修改。
(四)商事主体自年度报告确认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通过信息平台中年报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如年报信息已公示,商事主体已完成提交年度报告;如年报信息未公示或在进入年报提交界面,年报状态显示为“待公示”的,请与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年报单位联系。
(五)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经营状况)、联系人信息、股东身份证号码等四项内容不予公示。
(六)年度报告不需要缴纳费用。

六、对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的处理

对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我局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规定,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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