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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会计分录怎么做

网络转载 2024-05-21 08:31:20

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在成本模式下,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计提折旧或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计提折旧或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2.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3.取得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对于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企业购入房地产,自用一段时间之后再改为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应当先将外购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自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开始,才能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二)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和初始计量

企业自行建造(或开发,下同)的房地产,只有在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将自行建造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企业自行建造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一段时间才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的,应当先将自行建造的房地产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或用于资本增值之日开始,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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