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知识
“超级网银”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如今,使用网上银行办理业务已成为市民普遍的选择之一。然而,在享受便捷的同时,您真的了解网银的潜在风险吗?您知道网银背后还有更高级的功能——“超级网银”吗?近日,苏州相城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超级网银”引发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蒋某是一名在苏州经营生意的老板,2014年7月3日,他去某银行相城支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并开通了网银功能。几天后,蒋某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声称是银行业务员,可以帮助其办理透支额度为100万元的信用卡,60天内返还即可,但前提是需经过银行验资。于是,蒋某按照“业务员”的要求,当天就将该借记卡的U盾邮寄给“业务员”提供的地址,并告知其密码,“供验资使用”。第二天,“业务员”如约将借记卡U盾邮寄回蒋某,蒋某也开始筹集30万元的验资费用。
考虑到U盾密码曾告知“业务员”,7月7日,蒋某修改了借记卡的交易密码,并于三天后通过转账方式向该借记卡转入30万元。本以为这样就可以安全无虞地坐等100万元透支额度了,哪知当天下午蒋某就收到短信提示,该借记卡上的30万元已经被人通过“超级网银”功能分六次转走!蒋某不禁懵了,立即咨询银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蒋某在开通网银功能时并未开通“超级网银”功能,银行柜员也并未告知网银之外还有“超级网银”。可是在银行实际业务中,一旦开通“超级网银”后,银行卡中的资金无需密码和U盾即可进行交易。经审理查明,银行记录显示蒋某的卡于7月4日曾在异地通过网络被开通了“超级网银”功能。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均有义务保障存款资金的安全。蒋某开通网银后应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U盾,以防止密码泄露。但其主动将密码和U盾邮寄给案外人, 是导致银行存款资金风险的主要原因。银行在开通网银后,亦有义务告知蒋某其所开通的网银中的具体功能和操作注意事项,特别应当提醒“超级网银”的特殊功能和潜在风险。银行存在合同的履行瑕疵,亦是银行卡上资金出现风险的次要原因。依据履行合同中过错责任分担,银行应对蒋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即赔偿蒋某人民币6万元。
法官提醒
随着网银和手机银行的发展,银行资金的交易越来越便捷,交易的手续也越来越简单化,但对资金安全的保障仍是银行的首要义务。在业务办理中,特别是对于新功能、特殊功能,银行应明确告知潜在风险和注意事项。市民也应多咨询,多防范,不可随意轻信陌生人,更不可将U盾和密码交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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