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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4-18 20:58:58
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医疗机构在非急诊、抢救的情况下,其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删除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细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2月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总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依据和效力等基本信息。医疗机构设置 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类别、设置条件、申请设立医疗机构所需的资料和程序等。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职业道德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条例细则2023
法律主观:中医诊所备案申请条件为: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医师资质,取得医师资格证;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人民***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遵守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
法律主观:开办中医诊所备案条件包括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等。
《计划》提出在总结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自起,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