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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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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不透理还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之“相当于”2026-04-262009年4月30日下发的财税[2009]6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五、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对于相当于的含意的关注主要是。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包括清算期处置资产、债务的产生的利润或损失。这里包括没有处置的资产按可变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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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解读:非金融企业间借款利息扣除标准获明确2026-04-26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的几个问题。特别是对非金融企业间的借款利率确定问题,34号公告作了详细规定,解决了企业支出借款利息的税前扣除争议问题。 34号公告靠前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