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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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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解读:简易计税方法2026-04-26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解读】 本条所称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为3%或5%。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5%) 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小规模纳税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征收率和征收方式较为特殊的业务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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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条款失效](2016版 解读稿)2026-04-2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条款失效] 税屋提示——1、依据财税[2017]5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第七条同时废止。2、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