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17]1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6-04-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14号 2017-02-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