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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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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2026-04-27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靠前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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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26-04-26政策执行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政策执行的时间:2007年7月1日起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