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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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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会[2019]20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6-04-26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财会[2019]20号 2019-4-4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为加强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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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答2026-04-19上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会计继续教育常见问答 1.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人员是否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否必须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规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