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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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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解读:“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须用好免税政策2026-04-26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该公告对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有关税收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23号公告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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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条款废止]2026-04-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2016-4-19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本公告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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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2026-04-26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2016年04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发布公告...